学院举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仪式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3-07 14:11:50
2016年3月3日,学院召开全体干部会,党委与领导班子成员和21个处室负责人举行了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签字仪式。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成员及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责任主体意识,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规定,学院党委制订了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责任书明确细化了学院党委领导班子对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党委书记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领导班子成员按职责分工,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责任书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考核及责任追究也有相应得规定。
责任书一式四份,分管院领导、处室负责人各执一份,学院党委、纪委各备案一份。责任人因工作变动,由继任人重新签订责任书并履行责任。(院纪委)
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签字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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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办公室负责人签订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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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系负责人签订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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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计系负责人签订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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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部负责人签订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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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负责人签订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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