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头职业学院 “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6-17 07:56:23
泊头职业学院
“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暨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
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学院党委提出的“依法治校、民主管理、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办学思想,按照省、市工作部署和市教育工委关于按照《沧州市市直教育系统“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沧州市市直教育系统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确保两个专项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以及巡视巡察、纪律审查和日常管理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在我校集中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和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两个专项行动”)。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落实政策不力、有章不循、懒政怠政等影响学院改革转型发展和党的建设的突出问题,推进标本兼治,进一步优化政治生态环境和校风、教风、学风,确保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为加快创建区域内高水平职业院校提供有力保证。
    二、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一问责”
    主要任务: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不力、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抓住典型,严肃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重点解决三个方面问题。
    1.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决策部署,不重视,安排不及时,底数不清楚,措施不得力,进展不迅速,成效不明显。特别是开展“一问责八清理”“微腐败”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清理不深入,整改不认真,解决问题不彻底,制度建设不到位,甚至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搞形式、走过场。
    2.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组织生活不严格,党内监督乏力,整改要求不落实,在处置本部门发生的重大问题中领导不力,出现重大失误,给党的事业和师生利益造成严重损失,产生恶劣影响。
    3.维护党的六项纪律不力,导致违规违纪行为多发,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团团伙伙、拉帮结派问题严重,微腐败现象没能杜绝,损害师生利益的不正之风仍有发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失之于宽松软,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到位,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不整改不问责,造成严重后果。
(牵头部门:纪检监察室;责任部门:学院各党支部)
    (二)“八清理”
    1.对领导干部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坚持分级负责、分级管理,立足教育与监督,摸清情况、发现问题、严肃纠正、严格追责,探索建立长效监督制度,促进领导干部廉政建设。重点解决五个方面问题:
    (1)领导干部参与或变相参与经商办企业。
    (2)领导干部亲属在其管辖的部门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
    (3)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
    (4)领导干部之间利用职权互相为对方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5)负责人亲属做关联生意,涉嫌利益输送。
(牵头部门:纪检监察室;责任部门:各处室、系部)
    2.对超职数配备干部、违规进人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坚持从严从实、综合治理、分工负责、完善规章制度,全面促进和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和单位进人工作的规范化和纪律性。重点解决三个方面问题:
(1)执行选任干部政策不到位、越权管理干部等问题。
(2)干部档案管理使用不严问题。
(3)违规进人问题。
(牵头部门:组织宣传部;责任部门:人事处、党政办公室)
    3.对脱贫攻坚政策不落实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对照中央和省市出台的脱贫攻坚政策,重点清理2015年11月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以来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提高脱贫质量和脱贫贫困群众获得感。重点解决三个方面问题:
    (1)精准识别,精准帮扶政策不落实,识别标准把握不准,建档立卡不够精准,应纳未纳入、不应纳而纳入。
    (2)教育扶贫“三免一补”落实不到位,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不落实。
    (3)学生助学金、奖学金评选、上报、发放不规范。
(牵头部门:学生处;责任部门:计财处、学生生活服务中心、各系部)
    4.对招标投标不规范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2016年7月以来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问题进行回头看,对2015年10月以来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投标不规范问题进行专项清理。重点解决两个方面问题:
    (1)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违规招标、定标、签订合同,专家违规评标,投标人弄虚作假,招标代理机构借用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从事代理活动。
    (2)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采购货物和服务不依法履行手续,应委托集中采购机构而委托其他代理机构采购,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擅自提高采购标准,供应商弄虚作假,专家违规评标。
(牵头部门:后勤处、计财处;责任部门: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学生生活服务中心、实训中心)
    5.对设立“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依法依规全面清理未按规定审批开设银行账户或公款私存设立“小金库”问题,以及超标准超范围支出等问题,切实严肃财经纪律。重点解决两个方面问题:
    (1)设立小金库问题。利用收费、摊派设立“小金库”,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的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以虚假事项或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等问题。
    (2)其他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超标准超范围支出等问题。
(牵头部门:计财处;责任部门:各处室、系部、师芳学校、实验高中)
    6.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全面清理和纠正懒政怠政、不作为、不在状态问题,促进全院干部精神面貌明显改观、担当意识明显增强、服务效能明显提高。重点解决三个方面问题:
    (1)懒政怠政问题。着力解决不愿意、不认真做事;工作拖拉,敷衍塞责;拈轻怕重、推诿扯皮;不思进取,得过且过;长期打不开工作局面,分管领域或本职工作始终处于落后状态等问题。
    (2)不作为问题。着力解决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上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大而化之;工作失管失察;遇到困难绕道走,碰到问题不担当;漠视师生切身利益,态度简单粗暴等问题。
    (3)不在状态问题。着力解决精神萎靡,不想干事;脱离实际,盲目干事;精力分散,不务正业;对岗位职责和任务要求不明;深入基层摆样子,联系群众走过场;纪律涣散,不守规章等问题。
    (4)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没有及时进行处置,不严格执行群体性突发性事件、事故预防、风险处置、应急管控制度和措施,事件、事故发生后,处置不力、造成不良影响。
(牵头部门:纪检监察室;责任部门:各处室、系部、师芳学校、实验高中)
    7.对教育专项资金使用方面的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深入清理和纠正滞留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问题,解决在中职减免学费、中职国家助学金资助、高职三年行动计划专项资金申请、分配、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重点解决四个方面问题:
    (1)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
    (2)项目申报中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
    (3)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滞留、延压项目资金。
    (4)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
(牵头部门:计财处;责任部门:各系部、实验高中)
    8.教育乱收费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全面清理、纠正存在的教育乱收费行为。建立于法有据、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的监管机制,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切实保障群众利益。重点解决二个方面的问题。
    (1)学校不严格按照规定的项目、标准收取费用,超范围、超标准收费;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等问题。
   (三)基层“微腐败”治理
    主要任务:深入治理以权谋私、处事不公、作风不实、滥用职权等问题。紧盯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重点整治以下4类问题。
    (1)以权谋私问题。重点整治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雁过拔毛”、虚报冒领、克扣侵占;教师违规接受学生或家长的礼品礼金等问题。
    (2)处事不公问题。重点整治在贫困生补助、教师招聘、招生工作上优亲厚友、吃拿卡要、与民争利等问题。
    (3)作风不实问题。重点整治高高在上、漠视群众疾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工作推诿扯皮、应付了事等问题。
    (4)滥用职权问题。重点整治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弄虚作假,造成重大工作失误或不良影响的问题。
(牵头部门:纪检监察室,责任部门:各处室、系部,师芳学校、实验高中)
    三、时间步骤
    “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暨“微腐败”专项治理自2017年4月开始至2017年11月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阶段(5月20日前)。成立“两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各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聚焦问题,细化方案,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二)全面清理、自查自纠阶段(5月20日至6月底)。各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对管理范围内需要清理的事项进行全面排查,对清理出来的问题,发现一件、登记一件、整改一件、销号一件;对能够整改的要立行立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订整改计划。各牵头部门及时梳理清理出来的问题,针对不同情况,制定整改标准和分类处理意见,搞好自查自纠。
    (三)集中整改、解决问题阶段(7月至9月)。坚持谁的问题,谁整改,存在问题的部门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将清理出来的问题整改到位。各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要对清理出来的问题挂账督办、限期整改。“两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加强督促检查,加大对零报告和查否问题抽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曝光,推动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完善制度、总结提高阶段(10月至11月)。坚持边清理、边整改、边总结、边提高,建章立制与问题整改同步进行。针对发现的问题,建制度、堵漏洞。各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要对“两个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专题报告
    四、保障措施。
    “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暨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是深入推进学院全面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意义重大。要加强领导,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泊头职业学院“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暨“微腐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分组:治理问责组、综合组、宣传简报组。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宗彦   党委书记
    副组长:孟洪武   院长
            刘宝臣   副书记
            高汉义   副院长
            孙广星   副院长
            李印军   纪检书记
    成  员: 各处室负责人,系部主任、书记
    “两个专项行动”责任分工及分组:
    1.治理问责组:承担“两个专项行动”问责工作的统筹实施。具体负责对各部门落实任务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查找发现问题,督促落实和解决,对查否问题线索进行复查,对零报告部门进行抽查;对发现的相关问题线索的处置、纪律审查和问责工作,提出处理建议。承担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的日常工作。
    组  长:李印军   纪检书记
    副组长:马福强   监察室主任
            樊水龙   督查室主任
    2.综合组:具体负责工作方案制定、相关会议筹备、综合文件起草、文书资料管理以及具体协调、综合调研、信息反馈等工作;协调各组共同推进任务落实。
    组  长:刘宝臣   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付振林   党政办公室主任
    3.宣传简报组:负责编发信息简报,利用多种形式通报“两个专项行动”开展情况,通报典型案例。
    组  长:刘宝臣   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郝  跃   组宣部部长
   (二)坚持标本兼治。综合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第二种形态,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从加强思想教育入手,既要治标更要治本。围绕突出问题,深入推进体制机制改革,重点做好制度的清理和立改废工作,堵塞漏洞,防患未然,用制度巩固清理成果。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坚持执行制度没有例外,违反制度严惩不贷,让制度成为硬杠杠、“铁笼子”。
    (三)坚持分类处置。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能马上解决的问题,要立行立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严格时限;需要长期解决的问题,完善机制,持续整改。坚持宽严相济,对自查自纠主动清理并积极整改的,要依纪依规减轻或从轻处理;对比较严重的典型问题,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体现越往后执纪越严。正确区分问题性质和实际情形,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四)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周报告制度。每周各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及清理(问责)问题情况,未发现问题的,实行零报告。二是举报登记制度。畅通受理举报渠道,设立信箱、举报电话、举报网上平台,专人负责,按程序移交办理。三是分级调度制度。实行牵头部门主抓责任制,领导小组对各牵头部门,牵头部门对各责任部门,责任部门对本部门内部加强指导调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四是明察暗访制度。领导小组定期对各项清理(问责)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抽查和暗访,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五是查否复查制度。对交办问题线索查否的,按一定比例进行复查,一经查实,严肃追究承办部门的责任。
    (五)强化责任追究。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督促检查、及时客观地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对敢于担当、推进有力、成效明显的,要通报表扬;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进展迟缓、效果较差的,要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搞形式、走过场、弄虚作假的。依据《问责条例》,严肃追究相关领导、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2017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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