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的警示意义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5-18 09:20:54
参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的警示意义

泊头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室
 

    按照沧州市纪委的要求,学院党委组织全体干部到沧州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参观,接受廉政文化教育。通过参观,使全体干部在思想认识上颇受教育,更加自警自省。
    一、中国共产党反腐败的历程
    党的历史大体可划分为三个阶段,革命战争阶段,社会主义建设阶段,改革开放以后至今。每个阶段各有其鲜明的时代特征。共通的是,反腐大旗一直高扬。
    中国共产党靠不断反腐败赢得民心,在解放战争期间,中国共产党的清廉同国民党的贪污腐败形成鲜明对比,深得群众拥护,民心所向胜过百万雄兵,这是能够夺取全国胜利的一个重要原因。
    中国共产党能够自我纠正错误不断前进,保持与时俱进符合时代要求,坚决反对腐败,不断清洁自身赢得民心。虽然各个阶段的特征不同,但反腐却一直贯穿其中。一个50多人的政党,90多年间发展到拥有8000万成员的世界第一大党;一个积贫积弱的半封建半殖民地国家,60多年后在世界上傲然屹立,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一个饱受苦难的民族,迎来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令人振奋的曙光。
    (一)革命战争阶段:(1921年-1949年)
    1927年10月,毛泽东在井冈山向部队宣布了三项纪律:行动听指挥,不拿老百姓一个红薯,打土豪要归公。这也是“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发源地。
    典型案例:1931年,时任叶坪村苏维埃政府主席的谢步升因利用职权贪污财物、牟取私利被处决,成为我党反腐败历史上被判处死刑的第一个“贪官”。在处理谢步升的问题时,毛泽东同志严肃指出:“腐败不清除,苏维埃旗帜就打不下去,共产党就会失去威望和民心!与贪污腐化作斗争,是我们共产党人的天职,谁也阻挡不了!”当时毛泽东还亲自处理了左祥云案、瑞金贪污腐败窝案、黄克功案和肖玉璧案等五大腐败案。这些反腐案例具有重大意义,尤其通过黄克功和肖玉璧的两个案例,更是向全体党员和广大人民宣告了党坚定的反腐败决心。纵是劳苦功高,只要触犯党纪和相关制度照样会受到惩处;纵是数额不大,但执法者一样要秉公办案,不留情面。
    (二)社会主义建设阶段:(1949年—1978年)
    建国后,中国共产党开始经受执政的考验,第一代领导集体对执政党开展了反腐败斗争的实践和理论探索。进京“赶考”前,在1949 年3月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就告诫全党要警惕“糖衣炮弹”的进攻。他说“可能有这样一些共产党人,他们是不曾被拿枪的敌人征服过的,他们在这些敌人面前不愧英雄的称号;但是经不起人们用糖衣裹着的炮弹的攻击,他们在糖弹面前要打败仗。我们必须预防这种情况。”
    建国初期就有一些党员干部经受不住考验,贪污受贿等腐败现象开始出现。中国共产党果断采取措施,在全国开展了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据不完全统计,到1952年1月,全国共查出贪污旧币1000万元以上的贪污犯10万余人,判处死刑的有42人。紧接着在1952年4月8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新中国第一次以法律形式对贪污罪的惩治作出明确规定。
    典型案例:刘青山、张子善案。天津地委书记的刘青山和天津专区专员张子善被送上了断头台,引起了全党的警惕和社会的震动。在处决刘、张两人之前,面对部分高级干部的求情,毛泽东指出:“治国就是治吏!
    (三)改革开放至今:(1978—今)
    在1982年4月10日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邓小平发出了警告。他说,反对腐败是关系到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严重政治斗争,“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
    从中国共产党的革命建设史可以看到,我党一直没有放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习近平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强调,我国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影响恶劣、亟待解决。全党同志要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反腐败高压态势必须继续保持,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这充分表明了中央在反腐败问题上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决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
    江泽民同志曾指出:“反腐败是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严重政治斗争”。
    胡锦涛同志指出:“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不坚决惩治腐败,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就会受到严重损害,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
    习近平同志指出:我们所说的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决不是一句空话。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是我们党有力量的表现,也是全党同志和广大群众的共同愿望。从严治党,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放松。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坚持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这些论断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意义非常深刻和准确的概括。
    查办“天价烟”局长周久耕、“表哥”杨达才、“房叔”蔡彬,以及雷正富等案件,尽管群众反映强烈、关注度高,但由于涉案官员级别低,被群众认为是“拍苍蝇”。十八大以来,中央查办的一系列省部级案件以及刘志军、薄熙来案件,充分表明,中央有力量、有胆量、有能力做到“老虎”、“苍蝇”一起打。通过这些大案要案的依法审理,也以铁的事实表明了中国共产党从严治党、从严治吏,以反腐败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造福于民的坚定决心。公诉薄熙来事件充分体现了新一届领导人对反腐问题的决心,重塑了党的形象,用实际行动维护人民的利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老虎”还是“苍蝇”,只要违反法纪、损害百姓利益,就要绳之以法。在打击腐败的震慑下,让干部把权力放进制度的“笼子”里,把反腐倡廉落到实处。
    我国历代王朝的更替,国际上东欧巨变、苏联解体,虽然有各自的特殊原因,但都存在一个通病,就是执政党严重腐败和脱离人民群众。
    三、正确认识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形势
    (一)正确认识我国目前存在的腐败问题,必须从两个方面把握。
    1、腐败作为一个世界性的社会问题,不是我国社会主义的独特产物。纵观世界各国,无论是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腐败作为一种社会现象,都普遍存在。如:意大利总理朱利奥安德烈奥因被控与黑手党有幕后交易而下台。日本几任高官要员因被查涉嫌贿赂被查而辞职。韩国总统金泳三上台后推行“消除腐败,恢复经济,完善纲纪”的反腐败倡廉运动,使4000多名滥用职权,行贿受贿,侵吞国家资产的官员被判刑、辞职、降职,被人们称为是“一场不流血的革命”。以上这些国家的经济比我们发达,法制化程度也比我们高,但还是出现了如此高规格、大面积的腐败现象,这一方面说明腐败作为一种社会顽疾,要想根除,绝非易事,另一方面也说明,腐败这一社会现象并不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所固有的缺陷,它存在于各种社会制度。因此,我们绝不能因为我们目前存在腐败现象而否认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丧失对社会主义的信心。要坚信随着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化程度的不断提高,消极腐败现象就一定能得到遏制,并最终被消灭。
    2、我们目前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腐败分子只是极少数。虽然近年来,我们查处的腐败分子数量较多,社会上各个领域的消极腐败风气还较严重,但我们不能一叶障目,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就此认定我们的党员干部队伍全都腐化了。要看到我们大多数的党员干部是好的,他们紧紧团结在党中央周围,充分发挥党的各级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凝聚起全国各族人民的力量,创造了不朽的伟业。正是因为他们的不懈努力,才使我国取得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巨大成就。我们一定要坚信,党的事业一定能够从胜利走向更大的胜利。
    (二)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形势
    一方面,我国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土壤和条件在一些领域依然存在,反腐败斗争的形势非常艰巨。有些地方和部门违法违纪的问题还比较严重,重大违纪案件一再发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屡禁不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铺张浪费现象仍然突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存在很多薄弱环节,纪检监察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腐败是社会毒瘤,如果任凭腐败问题愈演愈烈,最终必然亡党亡国,全党必须警醒起来;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把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到新的高度,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提出要标本兼治,当前要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可以用一组数字说明。据统计,2015年,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1950374件(次),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82038人。通过不断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形成了对腐败分子的高压态势,鼓舞了士气,增强了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开展反腐败斗争的信心。
    另一方面,随着我们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西方的思维方式、工作方式、生活方式的涌入,必然带来人们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变化,由此引发的一些不健康思想和生活方式,也会助长消极腐败现象蔓延发展。因此,我们当前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非常严峻,任务异常繁重。
    四、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主要任务和要求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聚焦中心任务,推进改革创新,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严明党的各项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执纪监督,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加大对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审查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二)党风廉政建设重点
    要求领导干部必须认真执行中央做出的领导干部廉政自律各项规定,尤其要严格遵守以下要求:①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②要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③要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④要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⑤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利私利;⑥要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⑦要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⑧要求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
    (三)重点强调两个《条例》。中央出台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两个条例,是我们党加强党的建设的一个重要举措,对于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严明党的纪律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中央要求各级党委要把贯彻落实这两个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一定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系统的学习,认真贯彻落实。要认识到加强监督、严肃纪律是中央对党员领导干部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必须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做自觉接受监督的表率。
    五、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一)要善待人生
    善待自己就是应严格要求自己,有制有节的生活。无数落马的贪官教训告诉我们,追求无条件的物欲,必然导致一无所有的结局。因此,严格要求自己,有制有节,才能保障美好生活长久。
    (二)要勤于学习
    很多深陷囹圄的人在忏悔中都谈到,由于自己放松了学习,放松了对世界观的改造,一步步走向了犯罪的深渊。学习,是提升思想境界,增强本领,实现个人事业成功的阶梯。所以要保持强烈的求知欲望,向书本学习,向群众学习,联系实际,持之以恒,勤于思考,提高质量。
    (三)要以德修身
党的干部就是要清正廉洁,不徇私情,不谋私利。当今世界充斥各种诱惑,这对大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更大的挑战,一定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一方面做到“慎独”,另一方面要自觉接受监督,借助外力来帮助我们抵制诱惑,保护自己。要保持平静的心态,对党忠诚,力戒浮躁,不图虚名,踏实干事,老实做人。
    (四)要实干为民
    我们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党的干部,就是要把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目标,符合群众意愿和要求的就做,不符合的坚决不做;把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追求,从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既做“锦上添花”的事情,更多做“雪中送炭”的工作,把实干为民作为全部工作的落脚点,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重要尺子。
    每一位党的干部,都要自觉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都要坚定地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工作中要牢记宗旨,改革创新,锐意进取,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积极的贡献!(2016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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