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对“只说不做”严肃问责深意何在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1-19 08:57:18
中纪委对“只说不做”严肃问责深意何在
近日发布的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公报指出,“关注‘四风’问题新表现新动向,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更大功夫,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的严肃问责”。
一、“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此类行为有何危害?
1、危害一:表态多行动少致大政方针难落实
这类人存在的最大危害就是造成一种虚假的现象,误导上级领导,让上级领导看不到其实际的能力。这类人的行为表面上看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表现,实际上造成国家的大政方针无法落到实处,就会耽误党和国家的事业,尤其是导致一些非常重要的、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难以落实。
2、危害二:基层干部群众意见反馈渠道不畅
上级有时并不是特别了解情况,有的上级领导接触更多的是考察对象的汇报和一些书面材料,如果这些材料经过了那些“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的人的“加工整理”,而真正了解情况的基层干部群众又没有办法把他们的意见表达出来,就会造成意见反馈渠道不畅。
“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的表现是多方面的。比如,表面上拥护中央的权威,坚决执行路线方针政策,但最后却是久拖不决;表态如何发展经济,但就是不去具体实施;有一点小的成绩就夸大、邀功请赏,甚至还搞一些虚假的成绩,因为落实少就容易政绩做假,甚至还在自己的履历上做假,说假话、做假事、造假功。
二、怎样遏制此类“四风”问题新动向?
一是强化理想信念教育。作风问题本质上是党性问题。要采取多种方式,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加强党性修养,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强化主体责任落实。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主体责任在各级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
三是从具体问题抓起。当前重点是要聚焦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等方面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着力整治、抓出成效。
四是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要充分用好用足“第一种形态”,对热衷于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党员干部及时“红脸出汗”“咬耳扯袖”,防止小问题造成大影响。对确实构成违纪、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党员干部,运用“第二种形态”或“第三种形态”,该调整岗位的调整岗位,该免职的免职,该处分的处分,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严肃问责倒逼党员干部转作风改作风。(监察室编选)